活像一只爱囤粮的小仓鼠,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。
史蒂夫爵士不反对,打算带着王子找大部队汇合。
“吱吱!”
突然,附近草丛里传出嘈杂声。
伊蒙面色一喜,寻着声音走去。
一只毛茸茸的金鼻鼠探出头,晃着屁股一扭一扭钻了草丛。
“鼠鼠给我带了什么好东西?”
伊蒙蹲下身,伸出小手。
“吱吱。”
金鼻鼠小眼睛灵动,顺着手掌爬上主人肩头。
伊蒙揉了揉它,手里多出一缕柔顺白毛。
“咦,这是什么?”
伊蒙仔细打量,好像是什么动物的毛。
“吱吱!”
金鼻鼠机智的一批,一只前爪拉扯主人的银金丝,一只前爪猛戳一个方向。
伊蒙似懂非懂,猜道:“你是说,在那边?”
“吱吱。”
金鼻鼠连连点着小脑袋,聪明的像个人类小孩儿。
史蒂夫爵士见了,感慨道:“王子,您这只小老鼠真是不凡。”
“鼠鼠很乖,还能找东西养我。”
伊蒙嘻嘻一笑,做主道:“咱们去瞧瞧。”
史蒂夫爵士自无不可,牵着白马穿过空地。
很快,到了一条小溪边。
“吱吱。”
金鼻鼠顺着衣服爬到地上,跑到一坨新鲜粪便前嗅来嗅去。
史蒂夫爵士上前检查,在粪便旁找出相同的柔顺白毛,惊诧道:“不像是马匹,更像是鹿。”
身为御林铁卫,这点本领不在话下。
伊蒙脑中灵光一闪,小声问:“能找到吗?”
他可是知道,御林里真有白鹿。
象征王者的瑞兽,怎么也该有点魔力加成吧。
史蒂夫爵士观察四周,摇摇头:“不行,粪便虽然新鲜,可主人没留下痕迹。”
“哦。”伊蒙听从分析。
史蒂夫爵士不是笨人,将王子抱回马背上,警惕道:“王子,天已经很晚了,在外面不安全。”
伊蒙也没有拒绝,只是将野兔用草绳系在腰上。
没别的意思,回去显摆显摆。
……
黄昏时分。
伊蒙回到营地,背着木弓拎着野兔,一副狩猎归来的骄傲模样。
上午打人一事被压下,知道的人不多。
见一个银金披肩,外貌可爱的男孩儿拎着野兔,皆是嬉笑询问哪家大人猎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