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过饭之后,我走向阳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新闻。
新闻标题,「花季少女头颅惨遭汤煲,其余肢体不知遗弃何处」。
时间发生在一周前,而地点就在平天。
即使看上去,这和我姐姐的案件没有什么关联,但是结合起地点就不免有些巧合。
我猜测,这个案件的凶手和害我姐姐的人是同一个。
见陈净远走过来,我收起了报纸。
他手里夹着一根烟,手指白皙修长很是好看,看见我蹲在这,他翻了个白眼,把烟塞回烟盒滚上床睡觉了。
第二天我被他给摇醒,「醒醒傻子,吃饭了!」
我睡眼惺忪地接过他递过来的塑料袋,里面装着两个大肉包,还冒热气。
我咬了一口,发现这肉有些酸涩,还有骨头没有剔除干净。
吐出来定睛一看,这哪里是骨头!分明是一块完整的人的指甲!
顿时我肚子一阵翻江倒海,我伸手打翻陈净远刚要入口的包子,然后疯狂地跑到厕所扣自己的喉咙催吐。
外面传来他愤怒地吼叫声,「妈的赵玉,你大早上发什么疯?」
我直到感觉吐不出什么,又漱口漱了无数次才一脸虚脱地从厕所走了出去。
陈净远正坐在床上看着地上被我踩得稀烂的包子,他气得咬牙切齿。
「原来你不是装的啊?你是真有病!」
我胃里一阵不舒服又要干呕,勉强压下去之后我才看向他。
「我是为你好。」
说完,我把那块指甲盖伸到他面前。
刚才还气势汹汹地他顿时噤了声,睁大双眼盯着那块完整的人类指甲盖。
我看着他面无表情,「你知道一周前平天发生的分尸案吗?」
他咽了口口水,声音跟着带上了一丝颤抖。
「这该不会是?」
3。
陈净远带着我到他买包子的这家店,「沫姐包子」店面不大招牌上也沾上了不少油污。
声音却很是红火,顾客络绎不绝。
一想到他们吞吃入肚的可能是人肉,我就又忍不住想要吐,一旁的陈净远同样脸色难看。
我正要走上前去,却被陈净远拉住了胳膊。
「傻子,我们报警吧。」
我甩开他的胳膊,报警?
我怎么可能让凶手死得那么痛快,我要让他体验到我姐姐千百倍的痛苦。
包子铺的老板娘身材丰腴、眉眼勾人,她一边熟练地装好包子,一边和顾客热情地客套。
见我走过去,她看向我。
「帅哥,要些什么?」
父母为了保护我给我剪的短发加上一米七的身高,以及衣物的掩盖,倒真觉得我像是一个男生。
我压低声音,常年未开口说话使得我的嗓音过分沙哑。
「老板,你们这肉包肉很是鲜美,我来是想问一下你是在哪买的?」
胡沫沫笑着说,「好吃是当然的,我们店的猪肉可是从邓记肉铺拿的最好、最鲜的前腿肉!」
随后她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,「你是外乡人吧?邓记肉铺是咱们这最出名的肉铺,本地人只在这一家买。」
我摇摇头,「大学放假回老家看看爷爷奶奶,我小时候在这里长大,但是已经十多年没回来过了。」
我走向站在街边等我的陈净远,只见他一脸严肃全然不复之前吊儿郎当的模样。
「傻子,你告诉我你来这里是不是和你姐姐当年的事有关?」
我不理会他,准备去邓记肉铺看看,却一把被他拉住。
他的语气中似乎多了一丝恳求,「傻子,这不是你能接触的事情,搞不好你会把你自己也害了的!」
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,「你如果害怕,可以离开。」
小说《她是精神病》她是精神病试读结束。